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年报) 排污许可证编号:9113092757550295XW001P 单位名称:南皮县至信化工有限公司 报告时段:2022年 法定代表人(实际负责人):迟宝国 技术负责人:冯国华 固定电话:13831792488 移动电话:13393372436 排污单位名称(盖章) 报告日期:2023年02月15日 承诺书
沧州市生态环境局: 南皮县至信化工有限公司承诺提交的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中各项内容和数据均真实、有效,并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我单位将自觉接受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监管和社会公众监督,如提交的内容和数据与实际情况不符,将积极配合调查,并依法接受处罚。 特此承诺。 单位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日 期: 一、排污许可执行情况汇总表 表1-1 排污许可执行情况汇总表
注:对于选择“变化”的,应在“原因分析”中详细说明。
二、企业基本信息 表2-1 排污单位基本信息 (锅炉 初级形态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 电子专用材料制造)
表2-2 燃料分析表 序号 生产单元 工艺名称 类型 参数 单位 值 三、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 (一)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转信息 废水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转情况表 序号 设施名称 设施编号 参数 数量 单位 备注 废气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转情况表
(二)污染治理设施异常运转信息 表3-1 废气污染治理设施异常情况汇总表
(三)结论 企业2022年全年停产,未开启污染治理设施。 (四)自行储存/利用/处置设施合规情况说明表 表3-2 自行储存/利用/处置设施合规情况说明表
四、自行监测情况 (一)正常时段排放信息 表4-1 有组织废气污染物排放浓度监测数据统计表
表4-2 有组织废气污染物排放速率监测数据统计表
注:超标率是指超标的监测数据个数占总有效监测数据个数的比例。如排污许可证未许可排放速率,可不填 表4-3 无组织废气污染物排放浓度监测数据统计表 序号 生产设施/无组织排放编号 污染物种类 许 可排放浓度限值(mg/m3) 监测点位/设施 监测时间 浓度监测结果(折标,小时浓度,mg/m3) 是否超标及超标原因 注:如排污许可证未许可排放速率,可不填 表4-4 废水污染物排放浓度监测数据统计表
(二)非正常时段排放信息
(三)小结 企业2022年全年停产,未进行自行监测。 五、台账管理信息 (一)台账管理情况表 表5-1 台账管理情况表
(二)小结 我单位处于停产阶段。 六、实际排放情况及达标判定分析 (一)实际排放量信息 表6-1 废气排放量表
表6-2 废水排放量表
注:实际排放量指报告执行期内实际排放量 (二)超标排放信息 表6-3 有组织废气污染物超标时段小时均值报表
(四)结论 我单位处于停产阶段。 七、信息公开情况 (一)信息公开情况报表 表7-1 信息公开情况报表
(二)小结 按照规定及时公开排污信息。 八、企业内部环境管理体系建设与运行情况 说明企业内部环境管理体系的设置、人员保障、设施配备、企业环境保护规划、相关规章制度的建设和实施情况、相关责任的落实情况等。 我公司已安装自动监测系统,设施齐全,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运营。企业制定了环境管理制度等,任命专职的管理人员,履行好上级主管部门的工作和要求。 九、其他排污许可证规定的内容执行情况 无 十、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